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工作
2025年9月,财政部、商务部印发通知,支持试点城市培育建设国际化消费环境,强化“购在中国”品牌打造,进一步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多元消费场景,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打造更加便捷、舒适的消费环境,吸引境外旅客入境消费,更好满足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2025年11月,经竞争性评审,财政部、商务部确定15个试点城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南京、杭州、厦门、青岛、武汉、长沙、深圳、成都、昆明、西安),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助,政策实施期为两年。
主要内容:一是丰富高品质消费供给。支持改造提升重点商圈、创新商旅文体健多元融合消费场景,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项目。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二是优化涉外支付服务。支持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境外银行卡使用环境,提升外卡POS机覆盖率,支持商户安装或升级外卡POS机设备。优化现金使用环境,增设外币兑换点、外币兑换机,推进商户现金备付工作。三是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重点场所多语种标识,增设便利服务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和服务清单。联合高校、培训机构增加小语种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外语接待、支付指导、旅游咨询、购物指引等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