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独立职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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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5-28 16:52 |
与独立职业者不同,如果一名中国公民在德国与中国母公司或与德国的雇主基于工作合同有工作关系,基本上都需要联邦劳工局开具的许可证。因为德国失业人员很多,所以负责的劳工局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才签发此类劳动许可。最常见的条件是,找不到具有相同技能的德国公民来从事某个特定的工作。
如果一名中国公民迄今为止还没有得到过德国的工作许可,却想到德国就业,他必须首先在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申请所谓的“工作签证”。您可以从以下网址获知申请的说明: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pdf/Visa-M/D-Arbeit.pdf
抵达德国之后必须到相应的当地劳工局申请工作许可。外国人并没有得到劳动许可的法定权利。不过通过申请“工作签证”可以确保,在申请签证时就已经同时向有关机构提出了签发工作许可的申请。
注:以上内容来自“INVEST IN GERMANY” |